一、申请材料
在本市死亡的非户籍人员,有特殊原因需将其遗体运往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丧事的,由逝者家属提出申请,现场提供并核验以下材料:
1.逝者死亡证明和户籍材料(死亡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亲属关系承诺书)
3.逝者遗体运往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书面同意意见(同意接收证明)
4.用于接运遗体的殡葬专用车辆、人员资料(车辆的行驶证和司机的驾驶证、工作证)
5.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办理地点
1.遗体存放在广州市殡仪馆
办理地点:(1)广州市殡葬监察大队驻银河园现场执法点(燕岭路481号,1号告别厅旁)
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13:00-17:00
(2)广州市殡葬管理处业务大厅(燕岭路394号殡葬管理处一楼)
办事时间:星期六、星期天 上午9:00-12:00
;14:00-18:00
咨询电话:87053456
2.遗体存放在花都区殡仪馆
办理地点:花都区殡仪馆(花都区狮岭镇狮清路思忆街22号)。
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天 8:30至16:30
咨询电话:86863490,86866490
3.遗体存放在番禺区殡仪馆
办理地点:番禺区殡仪馆(广州市番禺区屏山二村百善路2号)
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天9:00-17:00
咨询电话:84774444
4.遗体存放在增城区殡仪馆
办理地点:增城区民政局(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民生街1号611室社会事务科)
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82629650
5.遗体存放在从化区殡仪馆
办理地点:从化区殡仪馆(从化区江浦街下罗村)
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天 8:30-16:30
咨询电话:87983606
一、申请材料
本市户籍人员在外死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运回本市办丧的,由逝者家属向本市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场提供并核验以下材料:
1.逝者死亡证明和户籍材料(死亡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亲属关系承诺书)
3.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逝者户籍、身份证号、死亡时间、地点、申请事项)
二、办理地点
1.遗体运到广州市殡仪馆
办理地点:(1)广州市殡葬监察大队驻银河园现场执法点(燕岭路481号,1号告别厅旁)
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13:00-17:00
(2)广州市殡葬管理处业务大厅(燕岭路394号殡葬管理处一楼)
办事时间:星期六、星期天 上午9:00-12:00 ;14:00-18:00
咨询电话:87053456
2.遗体运到花都区殡仪馆
办理地点:花都区殡仪馆(花都区狮岭镇狮清路思忆街22号)。
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天 8:30至16:30
咨询电话:86863490,86866490
3.遗体运到番禺区殡仪馆
办理地点:番禺区殡仪馆(广州市番禺区屏山二村百善路2号)
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天9:00-17:00
咨询电话:84774444
4.遗体运到增城区殡仪馆
办理地点:增城区民政局(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民生街1号611室社会事务科)
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82629650
5.遗体运到从化区殡仪馆
办理地点:从化区殡仪馆(从化区江浦街下罗村)
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天 8:30-16:30
咨询电话:8798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