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事一站式联办”指引

2024-12-27 11:30:13

身后一件事联办指引

服务对象

    自然人

 

申请联办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逝者,其家属(或办人)可提出联办申请: 

1在我市辖区内正常死亡;

2)逝者户籍所在地为广州;

3)逝者为非户主、逝者为家庭单人户户主、逝者为家庭多人户户主,且未注销户籍。

4逝者非因患鼠疫、霍乱、天花、炭疽、艾滋、麻风、狂犬病等传染病致死;

5逝者遗体非超期防腐遗体;

6逝者宗教信仰对遗体处理没有特殊要求

我市户籍居民在外地死亡,已运回广州各殡仪馆办丧,且符合上述第(3)至(6)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联办。

注:家属已注销逝者户籍的,无法再申请其他事项联办。

 

可以申请联办哪些事项?

1)遗体处理(含接运、殡仪业务);

2)户口注销;

3)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4)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5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销户及支取余额确认

6)停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

7)终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8)终止特困供养待遇;

9)终止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保障待遇;

10)开具火化证明;

11)逝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12)逝者住房公积金提取;

13)停止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4)停止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5)停止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各类优抚优待待遇及各类抚恤补助的发放;

16)停止老年人优待卡优待待遇。

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申请联办?

遗体被接运至殡仪馆后,丧事承办人即可申请身后一件事联办

1)现场申办。申请人在经办殡仪馆现场填写“身后一件事联办”登记表并核验联办所需纸质材料。

2)在线申办。申请人登录省政务服务网选择“身后一件事”办理 “穗好办APP”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身后一件事”专栏,填写登记表,并在经办殡仪馆现场核验联办所需纸质材料。

 

申请联办需要现场核验哪些材料?

1)出示逝者身份证原件;

2)出示逝者户口本原件;

3)出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3联;

4)出示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各联办窗口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市殡仪馆)

天河区燕岭路418号

报丧电话:020-8774444424小时

业务咨询:020-872841118:30-16:45

身后一件事联办020-870873288:30-16:45

花都区殡仪馆

花都区狮岭镇狮清路思忆街

报丧电话:020-8686349024小时

业务咨询身后一件事联办

020-868664908:30-16:30

番禺区殡仪馆

番禺区石壁街屏山

二村

报丧电话、业务咨询:020-8477444424小时

身后一件事联办020-399029049:00-17:00

从化区殡仪馆

从化区江埔街环市东路100号

报丧电话020-8798014524小时

业务咨询、身后一件事联办

020-879836068:30-16:30

增城区殡仪馆

增城区增江街工业路

19号

报丧电话020-8274232224小时

业务咨询、身后一件事联办

020-827298489:00-16:30


广州市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

 

项目

收费标准

费用减免标准

1

遗体接运

城区内,180/

每具不超过180元。

农村、跨市(县)3.5//公里

2

遗体消毒

100/

每具不超过100元。

3

冷藏防腐

80/·

每具3日以内,不超过300

本市困难群众,每具4日以内,不超过400元。

4

遗体告别厅租用

小型告别厅350/·

每具不超过400元。

5

遗体火化

一级殡仪馆,250/

二级殡仪馆,230/

三级殡仪馆,215/

均含骨灰清理、包装

每具不超过250元。

6

骨灰盒(盅)

100/

每具费用不超过100元。

 

7

 

骨灰寄存

 

70/格位·

本市户籍可申请5年,每具不超过350元;本市困难群众可申请10年,每具不超过700元。

8

遗体清洗

150/

仅本市困难群众可申请,每具不超过150元。

9

遗体包裹

130/

仅本市困难群众可申请,每具不超过130元。

10

化妆、整容

130/ 

仅本市困难群众可申请,每具不超过130元。

11

穿、脱衣

100/

仅本市困难群众可申请,每具不超过100元。

12

寿衣

236元起(详见各馆价格公示)

仅本市困难群众可申请,每具不超过400元。

13

卫生纸棺

130元起(详见各馆价格公示)

仅本市困难群众可申请,每具不超过500元。

广州市户籍人员以及在广州市辖区内死亡并在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火化的非户籍人员,丧事委办人可直接在经办殡葬服务单位办理减免手续。

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最高减免金额分别为 1680 元、1330 元。本市户籍困难群众可申请减免 13 个项目,最高减免金额为 3540 元。单项未达到最高减免限额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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